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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举报儿媳吃空饷 学历造假有哪些后果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北京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jfzbjls.com/

一、公公举报儿媳吃空饷

老人称自己下定决心大义灭亲,缘于去年春节儿媳和儿子的一次矛盾:两人因口角打架,儿媳受伤后报警,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儿子被抓,恐将失去教师工作。

陈孝礼称,儿媳梁丽是吴起县医院CT室医生。“在梁家人操作下,于1999年开始吃空饷。此外,她的延安大学学历很可能造假。”

网上公开的户口本页显示,梁丽出生日期1988年08月09日,文化程度小学;而一份工资条信息显示,参加工作时间是1999年12月。

陈孝礼称,这意味着她11岁就参加工作,明显存在造假吃空饷嫌疑。

梁丽被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显示,出生日期为1981年9月12日,于2000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延安大学临床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学习。

陈孝礼指出,毕业证书上出生年月与户口本不符,而学校注册学籍时都需要身份证,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由此,他认定这是一个伪造的证书。

他表示,“之所以能掌握梁丽的诸多证据,原因是梁丽结婚后,户口本、学历证书、工资条都在我们家里放着。”(北京时间)

二、入职时学历造假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此外,本人伪造学历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购买伪造学历的,并没有伪造和贩卖毕业证书,故并不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只是违反了行政法规,可对其进行行政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高等学校学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视购买、使用假文凭者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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