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特点】重庆法院析毒品犯罪新特点
发布时间: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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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特点】重庆法院析毒品犯罪新特点 大案零星贩毒均增加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其关于毒品犯罪的调研成果,该调研建立在该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基础之上。
据介绍,去年6月26日至今,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6件,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分子81人。该院副院长李生龙介绍,长期以来,毒品犯罪案件处于高发态势,在该院受理的所有刑事犯罪案件中居第三位。
来自重庆一中法院的分析显示,从该院受理的案件看,毒品大案和零星贩毒都明显增加,具有赌徒心理的毒品犯罪分子,为了快速获取巨额暴利,不惜冒被刑罚严厉制裁的风险,一次贩卖、运输、制造数量巨大的毒品,该院审结的毒品案件涉毒数量大多在三、五百克以上。目前正在审理的被告人谭力仁等六人涉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冰毒数量高达106万余克,海洛因数量高达8575克,系该市罕见的毒品犯罪案件。
同时,较为“稳健”的毒品犯罪分子为了规避或减轻刑罚,常采取细水长流式的零星贩运,该院辖区基层法院审理的大多数毒品案件数量就在1克左右。
前述分析还显示,从该院受理的案件看,女性参与毒品犯罪案件增多,与吸食毒品有关的恶性暴力案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