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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后发现是同学 两人派出所开森合影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 来源:北京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jfzbjls.com/

互殴后发现是同学

一男一女,分别受朋友之邀到某小区出席饭局,席间由于言语不和唾沫横飞、拳脚相加闹至派出所,在民警调解下方知原是昔日小学同窗。打架最后发现竟是同学,得了,大家一笑泯恩仇吧,近日这样一个奇葩的桥段在广西南宁上演,真是让网友哭笑不得!

22时,南宁市公安局长虹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是辖区某小区有人互殴致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看到一男一女在情绪激动地对骂,友人的劝说也无法制止两人拳脚相加,民警见此情况及时上前劝导,并将两人及屋主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作进一步调解。原来男子刘某和女子许某当晚分别受邀到朋友家吃饭,饭后大家提议玩起了牌,期间由于意见不合两人开始恶语相向,刘某当晚喝了不少酒,酒劲发作动起手来,许某也不示弱,两人扭打在了一起。

被打后许某不依不饶要求对方赔偿并打电话报了警。了解情况后,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双方,以“受邀在一起吃饭这是缘分”、应“以和为贵”的观念进行调解。最终,在民警耐心劝导下,至次日凌晨5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就在签署调解协议时,许某看到刘某的家庭地址觉得眼熟,一问才知,原来小学两人同在一所学校,还是同班同学。剧情急转得让人啼笑皆非,两人一边回忆一边激动地将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打架斗殴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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