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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走后视镜留下微信号 笨贼生怕警察抓不到你么

发布时间:2017年6月6日 来源:北京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jjfzbjls.com/

小偷偷走后视镜留微信索要红包

法制晚报讯,昨天有人在微博上曝出,自己车上的后视镜镜片被盗,在现场还发现了一张写有微信号码的纸条。加了对方微信后,这个留微信的人直接询问事主是什么车,在哪里等问题,并向事主索要200元红包。

事主表示想先看自己的镜片再给钱,而留微信的人则给事主发了一张照片,上面显示着很多被盗物品所在的地点,并且向事主表示,不会搞错,两个镜片肯定在一起。事主向留微信的人支付了200元红包之后,该男子说出了镜片藏匿的详细地点,就在距离车辆不远的地方,车主最终找到了镜片。从加微信好友到找到镜片,时间过了1个半小时左右。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发帖人,发帖人表示此事是他朋友孙某在12月9日的遭遇。上午9时许,孙某去朝阳门附近取车上班,随后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不得已孙某最后只能交给对方200元。虽然拿到了镜片,孙某对于此事还是很生气。今天上午记者已将此事向警方举报,警方向记者索要了偷镜片者的微信号,并表示会展开调查。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气愤不已,小偷的花样真是越来越多了,胆子也越来越大,竟然还敢留下微信索要红包,也不怕警察顺藤摸瓜抓到他么,同时又很无奈,小偷盗窃两个汽车后视镜,价值不是很高,去警局报案也不知道够不够立案标准,同时后视镜又是行车必备品,没了它开车上路会非常危险,报案之后也不知多久才能破案,去4S店再配两个后视镜价钱肯定超过两百,而且还不是原装的,于是只能又气愤又无奈的转账给小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因此盗窃案的立案标准各省市不一样,失主可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且小偷肯定多次作案,也盗窃多个汽车后视镜,如此犯罪金额可累加。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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