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离休军官私藏弹药致人死亡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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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岁的离休军官霍青年本应在家安享晚年,怎料私藏的弹药爆炸,夺走了朋友性命。4月14日,安徽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霍青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家住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的霍青年原在江苏某部队服役,1972年离休后私自从部队带回军用子弹590余发及弹药6罐。2007年9、10月份,因所住房屋拆迁,霍青年将以上弹药存放在宿州市薛园路朋友年某家中。2009年8月11日上午,随着一声巨响,所存弹药发生爆炸,年某当场被炸死亡,家中房屋也遭毁损。案发后,霍青年主动投案自首,并自愿赔偿年某某家人经济损失32万余元,已履行。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中,根据具体案情提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